就好比刚才那跑出去的萃春,家主既然把她给了我,以后我就是她的主人,每天哭丧着脸,哭哭啼啼地给谁看?
今后日子不好过,只能怪她自己认不清形势!”
忽叟说到这,严肃了神色:“忽红,你明白爹的意思吗?”
忽红似懂非懂的挠挠头:“反正我脑子不够灵光,大娘子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忽叟点头:“嗯,你能做到这一点,就足够了。”
只要跟的主人脑子聪明,下属脑子不灵光也没关系,有忠心就够了。
他女儿的本事,他知道,除开性别不谈,是一个绝佳的护卫人选。
这大娘子眼光倒是不差。
忽叟摸着下巴心道,就不知道这大娘子是否够聪明了?
她既然是大郎君的嫡亲姐姐,应该也不差吧?
大郎君就很聪明,有勇也有谋,是天生的将才。
有机会,他得好好观察观察这大娘子。
他亲人具亡,膝下就这一个女儿,只奉一主,可不能马虎了。
跑马场。
林家养了百十来号部曲,部曲头领设有两人。
一人名唤忽叟,掌管着府内七十余众部曲,听命于林者云。
另一部曲头领名唤比列,随裴氏陪嫁而来,如今掌管着三十余众部曲。
跑马场里烟尘滚滚,林知晖鼻下掩着一条布巾子用以防灰,正跟着部曲比列在学骑射。
林知晖的武学由忽叟教授,骑射则跟着比列学。
林知晖骑在马上远远见林知皇带着忽红过来,立即收了手上的弓箭,催动手下的缰绳,皮鞭一甩,策马迎了过来。
“哈哈哈哈!
阿姊,他们都说你收了忽红做你的贴身婢女,没想到是真的啊?”
“对,她很好。”林知皇毫不吝啬的展示自己对忽红的喜爱。
林知晖感受到林知皇语气里的真诚,收起打趣的神色,惊讶道:“阿姊,你确定?
不是闹着玩玩的?
忽红带出去,可是会有失体面的!”
忽红作为一名女子,高大痴肥,满脸横肉,多看两眼,林知晖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受伤了。
忽红听言顿时手足无措,若她跟着大娘子,会让大娘子失了体面,她应自请离去才是。
大娘子这般人物,该值得更好的。
忽红如今很喜欢大娘子,想到要离开大娘子,她立即便面露难过之色。
林知皇挑眉,这里的人,当真是错把珍珠当鱼目了。
一个下属的性别容貌,有何重要?
有无本事才是硬道理。
林知皇见忽红难堪的涨红了脸,回身安抚的拍拍忽红的手道:“容貌乃是天生的,自己喜欢自己的容貌就行,无需管旁人说什么。
以后若再有人当着你的面说你不体面,你就把他打的不体面。”
“阿姊?
你让忽红这怪物打我?
我可是你嫡亲的阿弟!”难道这忽红身上有何长处,是他林知晖没发现的?
林知晖耐着性子又仔仔细细上下打量忽红半晌。
不行,眼睛好疼!
林知晖捂眼,放弃细究。
林知皇强调:“忽红以后就是我的人了,你不许欺负她。”
林知晖不服:“阿姊,你都没这么维护过我!”
“阿弟要是被人欺负了,阿姊也护着你。”林知皇轻笑一声,这弟弟虽然体格健硕,看起来有十七八岁的模样了,但到底实际才十二岁,果然还是小孩子心性,竟会在姐姐面前争宠撒娇。
林知晖得了林知皇的准话,心满意足了,眼中有了些许笑意:“阿姊,你以后可也得这么护着阿弟才是。”
“我就你一个嫡亲弟弟,不护着你护谁?”林知皇被这率直的弟弟可爱到了,十分真心的说道。
林知晖拉下脸上挡灰的布巾,想到自己刚刚竟与一个婢女争宠,因方才在烈阳下练习骑射,而被晒得有些泛红的脸,更红了几分,不想承认先前那幼稚的人,就是自己。
“谁让你是我阿姊呢,阿弟就让你!”林知晖微微嘟了嘴,扬起手中马鞭,指了指林知皇,强行为自己挽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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