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很关键的一点便是,歹徒逃走之时,院子里家养的黄狗,竟然没有狂吠不止。
李白心中大概有了眉目,静等李光赞传回现场勘察报告。
不多时,李光赞气喘吁吁的回来了。
了解了情况的李白,当即命人将柳于氏所提供的青壮男性嫌疑人,全部传唤来县衙大堂。
李光赞再次领命而去,李白也再次示意书吏传下一个诉讼者上堂。
栅栏外面看热闹的老百姓,看了半天了却一点戏肉都没看到,顿时窃窃私语起来。
无非就是觉得,这个李大县令审的这特么是个狗屁案!
不但毫无章法可言,而且还有点猴子掰苞米的趋势。
前面两个案子,尚未审清楚,为何又让下一个诉讼者上堂?
妥妥的一个昏庸之官嘛!
李白心中有数,故而充耳不闻,依然我行我素。
这时,一名中年货郎走上堂来,说他卖货时被围观众人人混水摸鱼,偷走了一只发簪。
但是不确定究竟是何人所为,故而前来请县尊决断。
李白那个气呀!
这怎么全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合着是觉得打官司不收诉讼费是咋滴?
这要搁在后世,岂不是赔到姥姥家去了吗?
腹诽归腹诽,可是案子还是得断滴!
谁让他装逼学那什么包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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