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拖回箱子里也要讲一条“体面路径”。
沈执给了他们体面:先入案台,名义上“宗主侧先见”,再移交。
最终,令使咬牙:“可。
但你们必须由我们护送,且在案台司记面前当场签‘封口令执行确认’。”
沈执点头:“可以。
确认里写清:证物副本已入案台暂存,移交后由司记签收。
并写明:印库正门异常自启,故避门禁。
免得日后有人说我们擅绕门禁。”
令使没再辩,侧身放行。
内廷小路尽头,案台所在的廊更亮一些,灯火不暖,却清晰。
案台不是宗主坐的地方,而是宗主侧接收天下文书的喉口:任何纸、任何封条、任何拓影,想进宗主眼前,都要先在案台过一遍。
案台司记坐在高案后,衣袖整洁,手指却很快,像专门用来接住风暴的人。
沈执抱拳:“掌律堂证物副本,按规暂存宗主案台。
附封口令编号三九二,令使在场见证。”
司记抬眼,看见银边封牌,神色更冷静:“放案。
先验封条,后签收。”
验封条时最怕的不是裂,是“补胶”。
司记用细针轻挑封条边缘,封条纹路完整,钉时封线也未断。
司记点头,取出一枚案台签印,签名、落刻时、登记编号——每一笔都像把证物钉在宗主侧的台面上。
“暂存成立。”司记淡淡道,“封口令执行确认,签。”
沈执签,见证执事签,令使签。
阮观作为外门见证也签了一个“见证在场”。
这一签,等于把外门也拖进了宗主侧的记录链:日后谁说“掌律堂私递案台”,外门的签名会反咬回去。
签完,司记抬头,淡淡道:“你们可以回了。
证物由案台暂存,按封口令三九二,将移交护印长老核验。”
沈执抱拳:“谢司记。”
转身离开时,江砚心口那根紧绷的线终于松了一点点——证物先见,封口令就不再是纯粹的遮盖。
宗主侧的手已经碰到封条,记录已经落在案台账里。
哪怕后面有人想把一切压回暗处,至少“宗主侧见过证物”的事实会成为新的钉时。
可他不敢松太多。
证物进了案台,只是把门槛跨过去,并不意味着门内的人会愿意让真相走到宗主面前。
案台司记可以暂存,也可以拖延;可以移交,也可以“按规重验”反复消耗刻时。
流程被消耗到天亮后,外门、人情、口径都会涌上来,证物就会在一堆解释里变钝。
回程路上,令使没有再拦,却一直跟着,像两道阴影贴在后方。
那不是护送,是监视:监视掌律堂有没有趁机跑偏,监视沈执有没有绕开封口令继续问。
沈执一路不语,直到踏回掌律堂门槛石上那枚黑印钉时处,他才低声对江砚道:“证物进案台了。
现在他们会做两件事:一,立刻让护印长老接手,把问笔从掌律堂手里接走;二,用封口令把所有口供冻结,逼我们只看物不看人。”
江砚低声:“物也足够咬人,但人能补缝。
没有人,物会被解释成‘事故’。”
沈执点头:“所以我们要在冻结前,把人问到能落纸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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