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生产准备
6.
1.
生产准备任务主要包括:人员配置、人员培训、规程编制、工器具及仪器仪表、办公与生活设施购置、工程前期参与、验收及设备台账信息录入等。
6.
2.
一类、二类场站由生产运维部组织编制场站生产准备工作方案报公司审核批准,三、四类场站由场站组织编制场站生产准备工作方案,报生产运维部、公司审核批准。
6.
3.
新建场站核准后,公司应在1个月内明确场站生产准备及运维场站。
运维场站应落实生产准备人员,全程参与相关工作。
6.
4.
运维场站应结合工程情况对生产准备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6.
5.
运维场站应在建设过程中及时接收和妥善保管工程建设场站移交的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及设备技术资料。
应填写好移交清单并签字备案。
6.
6.
工程投运前1个月,场站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仪器仪表、工器具、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等。
运维班应做好检验、入库工作,建立实物资产台账。
6.
7.
工程投运前1周,运维场站组织完成场站现场运行专用规程的编写、审核与发布,相关生产管理制度、规范、规程、标准配备齐全。
6.
8.
工程投运前1周,运维班应将设备台账、主接线图等信息按照系统要求录入pS系统。
6.
9.
在场站投运前1周完成设备标志牌、相序牌、警示牌的制作和安装。
6.
10.
场站应根据《场站验收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验收工作。
6.
11.
工程竣工资料应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移交。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后,根据竣工图纸对信息系统数据进行修订完善。
7.
运行规程管理
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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