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1.
9.
停、送电操作过程中,运维人员应远离瓷质、充油设备。
9.
1.
10.
倒闸操作过程若因故中断,在恢复操作时运维人员应重新进行核对(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实际位置)工作,确认操作设备、操作步骤正确无误。
9.
1.
11.
运维班操作票应按月装订并及时进行三级审核。
保存期至少1年。
9.
1.
12.
倒闸操作应全过程录音,录音应归档管理。
9.
1.
13.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并禁止单人滞留在操作现场。
弄清问题后,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继续进行操作。
9.
1.
14.
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进行操作。
9.
2.
操作票印章使用规定:
9.
2.
1.
操作票印章包括:已执行、未执行、作废、合格、不合格。
9.
2.
2.
操作票作废应在操作任务栏内右下角加盖“作废”章,在作废操作票备注栏内注明作废原因;调度通知作废的任务票应在操作任务栏内右下角加盖“作废”章,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作废时间、通知作废的调控人员姓名和受令人姓名。
9.
2.
3.
若作废操作票含有多页,应在各页操作任务栏内右下角均加盖“作废”章,在作废操作票首页备注栏内注明作废原因,自第二张作废页开始可只在备注栏中注明“作废原因同上页”。
9.
2.
4.
操作任务完成后,在操作票最后一步下边一行顶格居左加盖“已执行”章;若最后一步正好位于操作票的最后一行,在该操作步骤右侧加盖“已执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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