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站现场运行规程每五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由生产运维部组织,经全面修订后重新发布,原规程同时作废。
7.
3.
主要内容
7.
3.
1通用规程主要内容(见附录E):
规程的引用标准、适用范围、总的要求;
系统运行的一般规定;
一次设备倒闸操作、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操作等的一般原则与技术要求;
场站事故处理原则;
一、二次设备及辅助设施等巡视与检查、运行注意事项、检修后验收、故障及异常处理。
7.
3.
2.
专用规程主要内容:
场站简介;
系统运行 (含调度管辖范围、正常运行方式、特殊运行方式和事故处理等);
一、二次设备及辅助设施的型号与配置,主要运行参数,主要功能,可控元件(空开、压板、切换开关等)的作用与状态,运行与操作注意事项,检修后验收,故障及异常处理等;
典型操作票(一次设备停复役操作,运行方式变更操作,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操作等);
图表(一次系统主接线图、交直流系统图、交直流系统空开保险级差配置表、保护配置表、主设备运行参数表等)。
8.
设备巡视
8.
1.
基本要求
8.
1.
1.
运维班负责所辖场站的现场设备巡视工作,应结合每月停电检修计划、带电检测、设备消缺维护等工作统筹组织实施,提高运维质量和效率。
8.
1.
2.
巡视人员应注意人身安全,针对运行异常且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设备应开展远方巡视,应尽量缩短在瓷质、充油设备附近的滞留时间。
8.
1.
3.
巡视应执行标准化作业,保证巡视质量。
8.
1.
4.
运维班班长、副班长和专业工程师应每月至少参加4次巡视,监督、考核巡视检查质量。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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