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骨的右手少了一根小指,不是死后断裂的,是生前就断了的。
骨头的断面光滑,被什么利器切断,愈合了很多年。
张铁柱说过,他爹是猎户,年轻时被兽夹夹断过右手小指。
“张大勇。”
尸骨安静地躺着。
他把手按在尸骨的胸口,赤金色的愿力从掌心涌出,注入骨骼。
不是换心,不是收殓,是告诉他——你儿子来了。
你媳妇来了。
他们在上面等你。
尸骨没有复生,但赤金色的光从骨骼表面漫过,像有人替它擦了一把脸。
李长安把那具尸骨抱起来,很轻。
比苏远志那具还轻。
猎户的骨头,在山里风吹日晒了那么多年,轻得像一捆干透的柴。
他抱着尸骨向上飘去,经过岩层时,根须在身侧让出一条路。
太古灵脉的银白色光芒从裂隙里涌出来,照着他怀里那具没有徽记的尸骨,像照着一个终于能回家的人。
他跃出洞口。
老妪站了起来。
竹篮搁在树根上,腊肉、香、纸钱还整整齐齐码在里面。
她看着李长安怀里那具尸骨,没有说话。
张铁柱的猎叉从手里滑落,叉杆砸在青苔上,发出沉闷的一声。
他想往前走,脚迈不动。
老妪替他走了。
她走到李长安面前,低头看着那具尸骨。
右手少了一根小指。
青布褂子早烂没了,只剩下骨骼。
但她认得那根断指。
那年冬天,张大勇进山套兔子,兽夹夹断了小指。
他走了一夜山路回家,血把袖口染透了,进门第一句话不是疼,是“兔子跑了”。
她把那截断指缝进他袖口里。
他说少一根指头不耽误抱她。
她伸出手,手指触到那根断指的断面。
骨头很光滑,愈合了很多年。
她的手在发抖,但声音很稳。
“大勇。
你跑了二十三年。
今天让李老爷抱回来了。”她从他怀里接过尸骨,接得很慢,像从摇篮里抱起满月的孩子。
那么轻。
她抱着他在树根上坐下来,把他搁在膝盖上,从竹篮里取出那件青布褂子——不是张大勇的,是她新缝的。
针脚细密,袖口打了补丁,和二十三年前那件一模一样。
她把褂子抖开,盖在尸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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